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对象有哪些、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深化……一号文件权威解读来了
编辑: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于:2019-2-22 阅读:
2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做了解读。
他说,“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期,全面小康的短板和难点在‘三农’方面,特别是贫困地区。”在发布会上,他提到,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五项内容是今年一号文件的重点硬任务。
此外,对于如何保障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土地制度改革下一步的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举措,韩长赋在发布会上一一进行了解读。
“四个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记者注意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标题即明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那么在优先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
对此,韩长赋表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出发提出来的,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谈及这一政策导向的具体要求,他提到了“四个优先”。
首先是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优先把优秀的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优先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优先把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各地党政班子,建立健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打造一支“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
其次,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要破除阻碍要素城乡流动、平等交换体制机制障碍,改变资源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格局,引导和支持土地、人才、资金、技术以及科技等各类发展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
再次,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要坚持把农业和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加大公共财政倾斜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过去长期是“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今后要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
另外,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要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能够实现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让农民在农村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用农民的话说:“我们希望有一天能够过上城里人一样的日子。”
韩长赋强调,优先贵在落实,要真正改变“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把“四个优先”的要求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并且和自己的政绩联系起来,层层落实责任,通过这些政策优先的措施,切实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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